2005年12月22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一版:精华新闻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明年我省立法将突出“民生”“安全”
本报记者 陈晓青

  本报讯 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,社会生活的不断变化,不少法律问题应运而生,一些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急需以立法来解决;今年以来的开门立法,让老百姓一同参与立法,更充分地为人大收集了民情、民意,为新一年的立法工作提供了参考。记者昨日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了解到,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已拟定了2006年立法计划,计划中的法规大多都和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。其中有《浙江省企业商号保护条例》、《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条例》、《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》、《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》、《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(修改)》等15件一类项目,《浙江省气象条例》等21件二类项目。其中的15项一类项目。

  艾滋病防治进入立法程序
  我省是全国最早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省份之一,近年来艾滋病的传播在我省已进入快速增长期,发病率也呈快速增长态势,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。
  省人大认为,省政府2003年制定的《浙江省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》已难以解决目前产生的许多实际问题,如各级政府的责任、综合治理的措施、组织机构和经费保障、防治结合的落实等,需要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予以解决。
  《艾滋病防治条例》从2005年立法计划二类项目挺进至2006年一类项目,将有望在明年提上省人大常委会的议事日程。

  预防职务犯罪为了廉政
  今年10月,省检察院向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正式提交了将《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》列入2006年立法计划的报告。省人大认为,预防职务犯罪主要是从廉政机制上考虑,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布制度、对公民控告举报的保护制度等都可能被吸收。

  拆迁管理仍需规范
  《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》于2001年制定,实施4年来发挥了重要作用,但也发现一些规定操作性不够强,如授权市、县政府公布基准价的规定,由于近几年房价的上涨幅度较大,致使基准价的确定不合理,导致因拆迁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。再如缺少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。据悉,该条例修改草案已报送省政府,由省政府负责提请,省人大法制委负责初审。

  企业商号应受法律保护
  《浙江省企业商号保护条例》被列入2006年立法计划一类项目。商号是企业的无形资产,属于企业工业产权,应受法律保护。由于我国相关立法的不足和漏洞,近年来利用他人商标或利用他人商号注册为商标等方式假冒、诋毁我省知名商号的行为十分突出,且有愈演愈烈倾向,使企业、消费者利益受到严重损害,也影响我省实施的名牌战略。省工商局已作了大量调查研究,并邀请专家进行了论证,提出了草案初稿。